豫执药协〔2018〕35号
各有关单位及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3〕8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由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承担。请各位执(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依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第四条,“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药师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药师协会和省级(执业)药师协会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为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和执业注册提供服务。
请广大执(从)业药师及时关注河南药师网及微信公众号关于各地市面授培训班的通知,确保培训及所获学分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8年12月17日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
工作时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商务大厦1号楼4单元四楼
联系方式:0371-85961895
邮箱:henanLpa@163.com
邮编:450018
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豫ICP备14001631号-1
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用谷歌、360、IE8以上浏览器浏览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