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执业药师: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上级部门要求,执业药师应在当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学时,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2025年度(含补学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将于2025年12月31日截止,请还未完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在河南药师网(www.hnysw.org)或“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完成及时学习并获取学时卡,过期将不再受理。
✱特别提示
请各位执业药师尽快完成学习任务,确保执业资格持续有效。最新动态可通过“河南药师网”官网或"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实时关注。
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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