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须知
一、会员须承认本会章程
二、会员权益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4.优惠或免费参加本协会学术年会、学术讲座等交流活动;
5.享受学历提升、考前培训报名、继续教育培训、注册指导等咨询服务;
6.免费在河南药师网上刊登招聘或求职信息,咨询相关法规等;
7.会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 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与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 入会材料
网上注册(点击首页右上侧"会员登录"注册,按步骤填写相应内容)成功即为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
五、 交费方法
1、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六、 特别提醒
1、变更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等,应及时上网变更(登录协会会员注册窗口,修改资料)。
2、协会的联系电话0731-85961895、85961896。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河南省执业药师协会;英文名称为Henan Licensed Pharmac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NLPA。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团体。由河南省的执业药师相关的个人和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科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团体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党的章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力;遵守社会道德;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履行国家赋予执业药师的各项职能,维护执业药师合法权益。为不断增强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王鼎商务大厦1号楼4单元4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业务范围:普法、自律、维权、教育、协调、服务。
(一) 宣传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促进执业药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 加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表彰奖励在推动合理用药、保证药品质量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执业药师及相关人员。
(三) 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反映执业药师的意见和要求,为执业药师提供相关服务。
(四) 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
(五) 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药品监管部门的委托,参与或承担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药学学术发展、药品合理使用等方面的任务及项目,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促进药学事业发展。
(六) 开展执业药师建设的调研和探索,为政府制定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提供建设性意见。
(七) 建立执业药师网站,编辑、出版执业药师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合理用药宣传和咨询活动。向药学人员及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