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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商务大厦1号楼4单元四楼

联系方式:0371-85961895

邮箱:henanLpa@163.com

邮编: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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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须知

一、会员须承认本会章程

二、会员权利

1、按计划参加本协会学术年会、学术讲座等交流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

2、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培训;

3、在河南省药师协会网上刊登招聘或求职信息,咨询相关法规及业务工作等;

4、学历提升、考前培训报名、课程领取、携程预订、云尚生活商城购物、一键救援等会员优惠服务;

5、会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

2、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4、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 入会材料

1、 网上注册(点击首页右上侧"会员登录"注册,按步骤填写相应内容);

2、协会审核后,发送会员卡。

五、 交费方法

1、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六、 特别提醒

1、变更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等,应及时上网变更(登录协会会员注册窗口,修改资料)。

2、协会的联系电话0731-88635922 传真88635924。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河南省药师协会;英文译名:Henan Licensed Pharmac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NLP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在河南的执业药师和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科研、管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加强药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增强执业药师的法律、道德和专业素质,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不断改进和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河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28号王鼎商务大厦1号楼4单元四楼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业务范围:普法、自律、维权、教育、协调、服务。

(一) 宣传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促进执业药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 加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表彰奖励在推动合理用药、保证药品质量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执业药师及相关人员。

(三) 维护执业药师的合法权益,反映执业药师的意见和要求,为执业药师提供相关服务。

(四) 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能力。

(五) 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药品监管部门的委托,参与或承担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药学学术发展、药品合理使用等方面的任务及项目,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促进药学事业发展。

(六) 开展执业药师建设的调研和探索,为政府制定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提供建设性意见。

(七) 建立执业药师网站,编辑、出版执业药师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合理用药宣传和咨询活动。向药学人员及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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